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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的规定,在对疑犯或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之前,需由公安机关递交《呈请拘留报告书》,并随附有关证据材料以供审批参考。
随后,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
在执行拘留过程中,应向被拘留者展示《拘留证》,并要求其在《拘留证》上签字、按手印确认。
拘留结束之后,必须立即将被拘留者送往看守所关押,最晚不得超过二十四个小时。
与此同时,还须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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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8 3:3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