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未留案底不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施刑事拘留的情况下,若结果未能遗留案底,常常表明该案件并未迈入刑事处理环节。
刑事拘留乃为司法程序中情势所需采取的一项强制措施,若此宗案件于最终得以撤回起诉、宣告不予起诉或判决无罪的定论,那么便不会在个人档案中栓录下相关案底记录。 然而,如果经由法庭宣判确定被告人有罪,那么该案件无疑将在当事人的生活经历中留下案底的烙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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