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被刑事拘留最轻的情况是什么 |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如果涉嫌违法者的罪行情节显著轻微并对社会危害性不大,将不会视为犯罪进行刑事拘留。 譬如说,某人在情绪激愤之下与他人发生了轻微的身体接触,然而并没有导致任何实质性的伤害,并且在此之后他们主动承认错误,积极赔偿受害人,那么这种情况有可能会被认定为罪行情节显著轻微,从而避免刑事拘留的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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