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条件才能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通常可以依法对其进行刑事拘留:即,正处在实施犯罪的准备阶段,甚至已经开始实际行凶;
或者自己的行为已经从客观上被他人或者亲临现场的人所目睹,并确凿地指认是罪犯所为; 又或者在住所或身边发现了与犯罪直接相关的有效证据; 再比如,在实施犯罪之后,罪犯仍然试图自杀、逃跑或是已经开始在逃避法律责任进行潜逃; 另外还包含,罪犯存在毁灭、伪造证据或串通证人证言的潜在可能性; 还有一种就是,罪犯在犯罪过程中未使用真名实姓以及真实住址,导致自身身份尚未明朗; 最后便是违反刑法关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和结伙作案等方面严重规定的嫌疑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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