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14天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刑事拘留的时限并非一律定为14日。
通常来讲,若公安机关有必要逮捕被拘留者,应在拘留时间满三日之内,向上报请人民检察院予以审查并批准。 倘若有特别情节者,向上请示审查批准的日期或许会延长到四日之多。 然而,若案件涉及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犯罪等重大嫌疑人,则向上请示审查批准的日期有可能延伸到整整三十个自然日。 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应该依据其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完整的提请批准逮捕申请书之后的第七个自然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者拒绝批捕的最终决定。 因此,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刑事拘留的最短时限为三日,而最长时限则可达到三十七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