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后是不是马上立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拘役并不代表即刻便可启动案件调查程序。
实际上,拘役乃是一项强制性的法律手段,主要适用于公权力机关对于其认为已构成犯罪行为亟待寻求法律制裁且需立即执行的案件情形下,对涉案人员实行的一种临时性羁押措施。 然而,在此基础上,尚需进行充分而深入的侦查活动以确认是否达到了立案所需的相应标准。 若经调查,获取到的各种证据能足够有力地证明确有犯罪事实的存续和实施,那么就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并因此正式启动案件的调查处理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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