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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多久能和家人见面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羁押于刑事拘留期间内,涉案人员不得与其家属进行面对面的接触交流。
然而,自首次接受侦查机关询问或遭遇采取强制性措施那天开始,涉案人员便有权利选择聘请律师作为其辩护者。
在此种情况下,辩护律师有权与涉案人员会面并进行书面沟通联系。
当案件调查工作结束,相关资料被移交至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如果经过检察院或法院批准,涉案人员的亲属将得以与之进行会面交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委托辩护的时间】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委托辩护的形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的告知义务】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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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3 22:2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