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手续要多长时间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司法拘留程序通常会在被拘留者被拘禁之后的24个小时内得以执行。
公安机关在对某个人实施拘留措施时,必须向其出示相关的拘留证书。 在执行拘留之后,该被拘留者应立刻被移送到当地的看守所接受羁押,最晚不得超过24个小时。 除非存在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情况,这些情况可能会妨碍到案件的调查工作,否则公安机关应该在拘留后的24个小时之内,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 当妨碍侦查的因素消除之后,公安机关也应立即告知被拘留者的家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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