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人刑事拘留后的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不满18周岁的青少年遭受刑事拘留之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必须在24小时内将此情况通知到该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而针对那些可能会面临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期的、符合提起公诉条件,但是有着深刻悔过表现的青少年罪犯,人民检察院有权做出附带条件不起诉的决议。 在侦查阶段,国家应该严格控制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逮捕措施使用。 对于罪行相对轻微,拥有稳定监护条件或是有效的社会帮教方案,不存在或只有较小的社会危害性的青少年犯罪嫌疑人,如果不进行逮捕也不会妨碍司法程序正常进行的话,他们的逮捕申请通常是不会得到批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
【附条件不起诉】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 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提请复核或者被害人申诉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起诉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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