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刑事拘留28天算坐牢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案件的调查过程中,被非法拘禁了28天,这并非是俗称的“坐牢”。
实际上,刑事拘留这种法律程序,乃是由公安部门依据相关法规所实施,其主要动机在于预防那些可能涉及到的犯罪行为,例如逃脱责任、串谋掩盖真相、销毁关键证据等等。 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坐牢”这个词汇通常用于描述那些已经被法院判定有罪,并且被判处有期徒刑等刑罚,且必须实际服役的罪犯。 因此,在法院尚未作出最终裁决,并确定具体刑期之前,任何形式的刑事拘留都不能与“坐牢”相提并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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