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分别有多少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的刑事拘留限制期通常为10天,但如遇特殊情况,也可延长至14天;
若犯罪嫌疑人属于流窜犯、惯犯或有团伙性质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则其拘留期限的上限可以达到37天。 刑事拘留作为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利进行。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具体的拘留期限将依据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侦查工作的需求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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