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不是被批捕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并不等同于已被批准逮捕。
刑事拘留系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依据特定情形和需要,针对现行违法犯罪行为人或者涉嫌重大犯罪嫌疑人采取的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 而批准逮捕则是指检察机关在收到公安机关提出的逮捕申请后,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最终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刑事拘留的时限相对短暂,通常不超过37日。 在此期间内,若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证据确凿充足,便会批准逮捕; 反之,若证据存在缺失或不足之处,则可能无法获得批准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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