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有伤可以不去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被依法刑事拘留的人,即使身体受伤,也仍然须按照规定接受拘留处罚。
然而在极个别情况下,倘若所受创伤程度达到了难以承受其刑拘之严苛的地步,那么必须由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相应的鉴定证明,并经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批后,或许才能暂时停止对该名被拘留者实施拘留。 然而即便如此,这种情况并不等同于当事人逃避了应负的法律责任,一旦身体状况有所改善,接下来还是要继续接受拘留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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