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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指定监视居住转刑事拘留的条件是怎样的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地讲,若是在明确指定并执行的拘押监管期间内,发现被拘留、被逮捕的犯人或被控告人违背了相应的拘押监管委任条款及条件,且其行为程度极其严重,或者是因案件状况出现突出变动,有必要从拘押监管状态转变为更为严厉的刑事拘留措施。
例如,若发现存在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通口供等干扰和阻碍调查工作进行的不当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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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9 12: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