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的情况算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作为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对于其直接受理的案件在进行侦查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手段,主要是为了应对法定紧急情况下,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的人身自由予以暂时剥夺。
通常情况下,以下几种情形将会导致个人面临刑事拘留的风险:首先,行为人正处于预备犯罪阶段或者实行犯罪过程中亦或是在犯罪活动之后当即被发现; 其次,当被害者或者现场目击证人指控其为罪犯时; 再次,在其身边或者住所内发现了犯罪证据; 此外,如果犯罪行为发生后,行为人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在逃亡之中; 最后,如果存在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可能性,或者行为人无法提供真实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且身份不明; 另外,如果行为人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等重大嫌疑,也将面临刑事拘留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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