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先刑事拘留还是取保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侦办过程中会首先采取刑事拘留的手段,以保障后续的工作能顺利开展。
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行使权力,对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查期间,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而取保候审这一环节,则是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依法要求他们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保证书,承诺随时听候传唤,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若犯罪情节轻微、可能判处较轻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情况出现,那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便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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