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刑事拘留15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将犯罪嫌疑人拘留在看守所内的时间上限通常为15天,这通常会发生在由于涉及轻微程度的犯罪行为而被刑事拘留的情况下。
这些行为看似不太可能构成社会危害,也不会对公共安全产生严重威胁。 例如,一些原本属于治安违法范畴的行为,经过调查后发现其性质已经转变为刑事犯罪,或者在共同犯罪活动中,犯罪嫌疑人所扮演的角色并不重要,只起到辅助或次要作用。 然而,我们必须明确指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一般为3天,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到4天。 对于那些流窜作案者、多次作案者以及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犯而言,拘留期限可延长至30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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