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样的嫌疑人可以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制度,主要针对那些涉嫌犯罪且已经处于犯罪预备阶段、犯罪行为正在实施或犯罪行为已发生但立即被司法机关察觉的人员;
对于那些被受害者或现场目击证人直接指认为罪犯的案件,以及在其个人居住场所和周围环境中发现充分的犯罪证据的情况下,也可以适用刑事拘留措施; 甚至在某些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犯罪嫌疑人企图采取自杀措施逃避法律制裁,或者在潜逃过程中的犯罪分子,均可适用刑事拘留政策; 在犯罪事件发生之后,具有销毁、篡改关键证据或进行串供等狡黠行为倾向的犯罪分子,亦可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而对于那些在事件发生时未透露真实姓名和居所,身份尚未得到核实的犯罪嫌疑人,同样需要遵循刑事拘留程序; 最后,对于那些行踪飘忽不定、有多次作案经历及团伙作案情节严重的嫌疑人,也应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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