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后可以协商处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能否协调解决这涉及到具体情况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例如,若涉嫌案件性质相对轻微,如部分轻微的犯罪行为,犯罪嫌疑人倘若表现出诚挚的懊悔态度,积极进行赔偿以求得受害人的谅解时,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对案件的审理结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但是,在同等情形下,对于那些严重的刑事罪行,通过协调解决恐怕难以扭转案件的最终定性及其关键处理决策的方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和解协议的适用范围】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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