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察能随便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作为执法人员,我们不能在没有充足证据以及明确法律依据的情况下随意施行刑事拘留这一严重的强制措施。
须得遵循严谨的法律程序,确保刑事拘留这一举动符合法律规定。 通常来说,仅当案件满足特定的法定条件,例如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涉嫌犯罪,并且存在可能导致其逃逸、串供、销毁证据等行为的风险时,才可以实施刑事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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