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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让带的东西去哪里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受到刑事拘留期间,允许个人携带的物品主要为日常生活所需的用品,例如贴身衣物(须遵守看守所严格的管理规定,不得含有任何金属配件或绳线类制品)、普通眼镜等等。
然而,通常情况下,通信设备、贵重物品以及禁止携带的违禁物品等皆不在许可范围之内。
这样做旨在确保监管环境的稳定有序及安全性得以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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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8 11:5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