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不追究刑事责任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法律制度下,刑事拘留并未被明确规定为可免除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
实际上此项举措属于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性手段,主要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在进行侦查活动时,针对现行罪犯以及重大嫌疑人实施的暂时性的人身自由限制措施。 然而,是否有必要追究实际上的刑事责任,仍需具体考虑相关案件的复杂状况以及侦查工作的结果才能做出判断。 若经查明,无任何犯罪实据存在,或者说案件情节轻微且社会危害程度较低,无法认定为犯罪行为,亦或是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等特殊情况出现,那么便无需再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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