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需要初步证据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刑事拘留这一司法程序的实现,必需建立在具有初步证据的基础之上。
刑事拘留作为公安机关在案件侦破进程中所采用的一种针对现行犯或严重犯罪嫌疑分子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其产生需满足特定的法律程序与条件。 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在决定实施刑事拘留行动前,需要具备一定的证据(往往并不充分)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涉嫌触犯相关罪名。 然而在这一阶段,证据的要求相对较为宽松,主要是印证犯罪嫌疑人极度危险并且存在犯罪行为的可能性这一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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