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环境污染罪刑事拘留多少天可以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环境污染罪行的审判过程中,刑事拘留与定罪量刑并无固定周期限制,其时长受众多不确定性因素的制约。
通常情况下,从刑事拘留至法院作出最终判决,短则数月,长则可能跨越一整年之久。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限为37天。 若在此期间内,公安机关认定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将依法向检察院提交批准逮捕申请。 检察院将在收到申请后的七日内,就是否批准逮捕做出决定。 待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后,检察院将对案情进行全面审查,审查期限一般设定为一个月,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适当延长15日。 如案件需补充侦查,每次补充侦查的期限同样为一个月,但总计补充侦查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此外,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亦会因其复杂程度及所适用的诉讼程序而产生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