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期满后怎么办手续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拘留期限届满之后,公安机关将会依据案件的实际状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若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对涉案人员进行逮捕,则需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请求批准逮捕; 如若检察机关未能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获相关通知后,立即释放已被拘留的人员,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报给检察机关。 倘若公安机关发现不应实施拘留的情形,亦应立即释放被拘留者。 若经深入调查取证,案件事实清晰明确,证据确凿且充足,公安机关便可将案件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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