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7天14天30天37天会有案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本身并不等于“留案底”。
严格来说,所谓的“案底”实际上专指犯罪纪录这一概念,而刑事拘留仅仅是一种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并非刑事制裁手段。 只有当在经历了刑事拘留之后,经过严谨的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一系列法定程序,最终被判定为有罪并处以相应的刑罚时,才会正式产生犯罪纪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案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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