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有关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乃是国家执法部门,如公安机构及人民检察院对于他们直接经手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侦缉过程中所采取的特殊手段之一。
这种拘留方式通常会在异常紧急的状态下对涉嫌违法或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士实施,旨在暂时剥夺这些人士的人身自由,以便于后续调查和审理工作的开展。 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措施仅适用于现行犯或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 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刑事拘留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其应用条件:首先,如果某人正在筹备犯罪行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完毕之后立即被警察获悉,那么此人就可以成为刑事拘留的对象; 其次,如果受害者或者现场目击证人指控犯罪嫌疑人犯有罪行,那么警察也有权对其实施拘留; 第三种情况是,当警方在犯罪嫌疑人的居所或身边找到了确凿的犯罪证据,也可对其实施拘留; 此外,倘若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意图自杀、逃逸,或试图销毁犯罪证据、干扰司法程序等,同样可以成为刑事拘留的诱因。 请记住,某人若在接受讯问时拒绝透露真实姓名、地址或者身份信息,警察也是有权将其拘留的。 最后,如果某人为流窜罪犯、多次犯罪者或者是组织团伙犯罪的主谋,警方也可以依据以上条件对其实施拘留。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的条款。 根据该法规,公安机关若发现罪犯或重大犯罪嫌疑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况,都可以先将其拘留:(1)正在准备犯罪,实施犯罪行为,或是在犯罪行为后立刻被察觉到; (2)受害者、目击证人指控其犯罪; (3)在犯罪嫌疑人的住处或身旁发现了犯罪证据; (4)在犯罪后试图自杀、逃逸,或者企图销毁犯罪证据干扰司法程序; (5)不对警方透露真实姓名、地址或身份信息; (6)具有流窜犯罪、多次犯罪或组织团伙犯罪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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