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由于案件性质与复杂程度各异,因此侦查拘留之结案时限亦呈现出差异性。
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期限进行严格控制,不得超过两个月。
然而,若遇案情复杂且期限届满后仍无法完成调查工作的案件,可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延长一个月的期限。
对于地处交通极为不便的偏远地区所发生的重大复杂案件、大型犯罪团伙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范围广泛、取证难度较大的重大复杂案件,若在前述三个月的期限内未能完成侦查工作,则需经过省级、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决定,方可延长至四个月。
此外,如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依照上述规定延长的期限届满后,仍然无法完成侦查工作的,还需要再次经过省级、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决定,方能将侦查期限再度延长两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