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到拘留通知书以后家属应该怎么办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接到拘留通知书之后,作为家属首要需要保持镇静,进行下一步行动前切忌慌乱。
您应该尽可能详细地了解被拘留家人的相关信息,其中包括被拘留的缘由、起止日期及关押地点等内容。 在这个过程中,您有权利向负责该案件的执法机构咨询有关案件的详细情况,但是请务必注意方式方法,以避免对案件的调查产生影响。 其次,作为家属,您应当立即着手为家中的被拘留者筹备必需的日用品,但是请务必遵守看守所或拘留所制定的相关规定。 此外,您也可以考虑为被拘留者聘请律师。 律师有权与被拘留者见面,了解案件的实际情况,并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以及辩护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委托辩护的时间】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委托辩护的形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的告知义务】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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