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第一天怎么计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的起始日期通常是从公安机关向罪犯发布关于实施刑事拘留之日起开始计算的。
而所谓的刑事拘留,则是指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对其直接立案管辖的案件,在进行审查和调查取证过程中,如遇到了法律规定的紧急情况,针对已查明或严重疑似为现行罪行的确凿证据指向下的人士,所行使的临时性剥夺个人行动自由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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