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三天严重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刑事拘留的严重性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全面评估与分析。
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机构在处理直接受理的案件过程中,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通常情况下,被刑事拘留即代表涉案人员涉嫌刑事犯罪,然而拘留三日并不能直接反映出案件的严重程度。 这或许仅仅是侦查阶段的初步步骤,之后仍需进行深入的调查取证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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