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役的刑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拘役刑罚的执行期限自宣判之日起开始计算之。
然而,倘若在判决宣告执行前进先实施了羁押措施的话,羁押期间中的每一天均可以视为相当于一日的刑期予以折抵。 换言之,实际执行拘役的起始日必须是生效判决以及相关的执行手续完备之后的同一天。 若被判处拘役者已经在判决宣告前遭到了羁押,那么在其刑期中将会相应地扣除该被羁押时间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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