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批准逮捕后有几种结果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不予批准逮捕之后,犯罪嫌疑人面临的结果大致分为以下多个方面:
首先,公安机关可能会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作出调整,采用诸如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较为宽松的方式来限制其人身自由。 这一做法旨在在继续进行案件调查的过程中,始终保持对犯罪嫌疑人的关注和掌控,以确保他们能积极配合整个案件处理流程。 其次,若公安机关经过进一步的补充侦查工作后发现证据仍显不足,无法满足起诉所需的条件,那么他们可能会决定撤销该案。 此外,倘若在后续的补充侦查过程中获取到了充足的证据,使得案件达到了起诉的标准,那么该案件将会被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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