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羁押抵扣拘役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明确规定,拘役的法定刑期应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若在判决执行前已经先行羁押,则羁押一日可予以折抵一日的刑期。 此处所述之“羁押”乃指在一定期间内对遭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限定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手段。 与此同时,所谓“拘役”则为一项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将其送往最近之监狱进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式。 在判决拘役刑罚之时,先前已被羁押的期限将会相应地抵扣拘役的刑期,从而确保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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