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拘役以及管制是中国刑法所指定的两种具体惩罚方式,而非简单地代表着逮捕的执行期限。
实际上,逮捕为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程序,而非一般意义上的刑罚执行手段。
当公安部门发现有必要实施逮捕时,应在依法拘留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后的第三天之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这一期限可适当延长一至四个工作日。
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甚至是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其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延长至三十天。
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递交的审查批准逮捕申请书之后,必须在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