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犯罪刑拘有案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因涉嫌犯罪而遭受刑事拘留时,并不必然意味着会留下案底。
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刑事司法强制措施,其本质并非刑事法律意义上的惩罚手段。 在此基础之上,只有经过深入全面的侦查程序,严格细致的审查起诉以及严谨公正的审判环节之后,若最终判定涉案人员确有犯罪事实需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并予以惩处,那么这才是案底的正式生成过程。 然而,倘若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涉案人员不应受到刑事追诉的情况存在,则应依法撤销案件; 对于已被逮捕之人,也需即刻释放,同时发放相关的释放证明,从而确保此类人员不会因为误捕或错误追诉而承受不必要的案底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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