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罪名不成立会不会有档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因刑事拘留而认定无罪的案件并不会留下所谓的“案底”。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刑事拘留仅仅作为一种暂时性的法律强制手段,而非最终的刑事惩罚决定。 若经审理最终认定其罪名不能成立,则说明该人士并未被确认为罪犯,因此也无法建立起包含犯罪记录在内的个人档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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