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役刑期从什么时候起算时间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的刑罚期限,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在此之前所实施的羁押行为,则会依照一天折算为一天的方式来计算其与刑期之间的关联性。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提到的“判决执行之日”,是指由法院做出的刑事判决正式生效并移交执行的那一个特定时点。 对于那些在判决执行之前已经开始了羁押过程的罪犯而言,他们在这个阶段中所遭受的羁押天数将会在最后的刑期中得到相应的扣除和抵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