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着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实际上并不属于一个独立的罪名类别。
它仅仅是公安部门以及人民检察院在直接管理的案件调查过程中,面临法定的紧急状况下,针对现行罪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人实行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权的一种强制措施而已。 然而,如果某人遭受到了刑事拘留,这往往暗示着警方手中已经握有一定程度上指控该人涉嫌犯罪的证据。 然而,最终是否能够被认定为犯罪,还需经历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一系列严格的法定程序,并且必须根据充足的证据和法律条款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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