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刑事拘留是谁负责执行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的执行工作,自始至终均由我国的公安部门承担。
这位重要的执法者在拘留犯人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规范。
刑事拘留作为一项特别的强制性手段,其首要目的在于抓住犯罪者的现行行为,有效阻止他们试图逃离现场或再次对社会造成危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5 3: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