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刑事拘留后的手续是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程序的主要环节如下:首先,公安部门应当在实施拘留行为之后的24个小时内进行相应的审讯盘查工作。
如若经审理认定不应继续实施拘留,则必须立即解除羁押状态并颁发释放证明文件;
其次,若公安部门对已实施拘留的人员,判定其需采取逮捕措施,应当在拘留期结束前的三日内提出申请,提交至人民检察院予以审查审核批准。
而在特殊情况下,提交审核批准的期限可酌情延长,最长可达一个工作日至四个工作日。
针对流窜作案、频繁作案及结伙作案的重要嫌疑人,对其拟提起的逮捕申请审批期限也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高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
作为人民检察院,应在公安部门提交逮捕申请书之日起算的7天以内,对是否批准逮捕做出决策。
若人民检察院未能批准逮捕申请,公安部门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相关人员,同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报给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21 5: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