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首的人能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状况下,自首者有可能会面临刑事拘留之责。
所谓自首,乃是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之后,主动自行前往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负责相关事项的机构,如实地交代自身所犯罪行的合法行为。 当然,尽管自首可作为从轻甚至减轻刑罚的情节予以重视,但若犯罪所涉性质极其恶劣,情节极为严重,或者存在其他必须采取刑事拘留手段以维持社会安定和公正原则的因素,例如具备毁灭、伪造证据或串联供词等潜在风险等,那么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对其实施刑事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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