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十天算是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拘留期长达十天的可能性存在于刑事拘留中。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受理特定案件进行侦查期间,当遇到法定的紧急状况时,对现行罪犯或严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的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通常而言,刑事拘留的有效期为三天,但在特殊情形下可以适当延长,最多可延至四天。 如果涉及流窜犯罪、连续犯罪或团伙犯罪等重大犯罪嫌疑人,拘留期限则可以进一步延长至三十日。 因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囚禁期长达十天在特定情况下符合刑事拘留的期限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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