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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跨省办案刑事拘留怎么办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跨省并行办案之刑事拘留为司法执法体系在调查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所采用的一项严厉的强制性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情况发生之后,被拘留当事人的亲属享有权利获取相关通知书,同时也应该对案件的大致状况有所了解。
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会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开展行动。
首先,需要确保拘留行动具备合法合理的依据以及充足不减的证据材料加以支撑。
其次,在拘留行为实施完成之后的24个小时之内,公安机关会对涉事人员展开详细审讯。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公安机关实施拘留人员之时,必须出具正式的拘留手续。
被执行拘留之后,应即刻将拘留人押送至警方监管场所予以羁押,不得晚于24个小时;
除非有拘捕人员难以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特殊情形,且此等情况若通知其家属恐会影响案件侦查工作,否则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24小时内,向被拘捕者的家属发出通知。
一旦妨碍侦查的情况得以消除,公安机关须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知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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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5 8:4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