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刑事拘留是已经有证据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依法执行刑事拘留这一举措并不必然意味着已经掌握充分确切且扎实的犯罪证据。
刑事拘留实则为公安司法机构对于直接受案办理之案件,在开展侦查工作期间,面临法定紧急状况时,针对犯罪行为现实施行者或者重大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临时性措施,旨在暂时剥夺其实施违法行为的人身自由权。 在执行刑事拘留阶段,相关部门通常基于可疑犯罪嫌疑人可能涉及犯罪的相关线索及证据而采取行动,然而此类证据或许尚未完备或仅具备基础性要素,尚不足以构成定罪所需充足的证据体系。 伴随着侦查工作的不断推进与深入,将会有更多的证据被收集并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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