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去看守所四天没有消息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种情形之下,请勿过度担忧。
通常来讲,处在拘留状态下的犯罪嫌疑人在入所后初期几日内未得到相应信息实属正常。 这主要是因为案件尚处调查阶段,公安部门正加紧搜集相关证据、厘清案情真相; 亦或相关法律程序正在逐步推进之中。 在此期间,您可考虑为犯罪嫌疑人聘请辩护律师。 律师拥有与犯罪嫌疑人见面的权利,以便深入了解案件详情,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犯罪嫌疑人自首次接受侦查机关询问或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便享有委托辩护人的权益; 而在侦查期间,仅能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 被告人则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委托辩护的时间】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委托辩护的形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的告知义务】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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