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传销刑事拘留最长多少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从事传销活动而被依法实施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通常为37个自然日。
在此过程中,若公安机关判定有必要进行逮捕,应在当事人被拘留后的三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核批准申请及其相关证据材料。 针对特殊情形,提请审核批准的期限可适当延长一至四日。 然而,对于不断流动和频繁进行的犯罪行为及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而言,其被申请的审核批准期可延期至30天。 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部门提出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须在7个自然日内做出是否批捕的决策。 如人民检察院未能给予批捕,则公安部门应立即释放申请人,并在接获通知后及时汇报执行情况给人民检察院。 若发现仍需进一步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者,将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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