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啥情况下才会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是国家执法机构,如公安部门与人民检察院对于自身直接负责调查处理的案件,在执行调查任务的过程中,若碰巧遭遇了法定的紧急情况下,为了有力地制止现行违法行为或重大可疑嫌疑人的非法活动,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的措施。
然而,这种情况实际上只存在于以下七项具体的要求条件之中: 首先是那些正处于犯罪预备阶段,或已开始实施犯罪行动,甚至在犯罪实施完毕后立即被揭发出来的人员; 其次是那些被受害者或现场目击证人亲自指认其涉嫌犯罪的人员; 第三类则是在其居住场所或日常生活环境中发现了确凿的犯罪证据的人员; 第四类是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试图通过自杀、逃离等方式逃避法律制裁的人员; 第五类是具有销毁、伪造证据或串通口供可能性的人员; 第六类是无法提供真实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身份不明的人员; 最后一类则是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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