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外地执行刑事拘留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案件之侦查阶段,因遇到法定之紧急状况而采取的暂时剥夺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人之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倘若在外地实施刑事拘留,则需依照以下严谨程序执行: 首先,执行机构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以保证程序的合法性与公正性; 其次,应立即通知被拘留者的亲属,详细告知其拘留的缘由及关押地点。 在异地执行拘留之后,通常会在规定期限内将被拘留者移送至案件管辖地的看守所予以羁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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