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法律流程怎么走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刑事拘留乃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针对其直接管理的案件开展调查工作期间,发生法定紧急状况,对于已现行或涉嫌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所实施的临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行为之一。
实际操作中,刑事拘留程序通常包含如下关键环节: 首先,鉴于公安机关对于各类报案、控告、举报以及自首等信息,应依据其管辖权限,迅速展开审查。 若经审查认定存在犯罪事实且需追究刑事责任,则应立即启动立案程序; 其次,如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者需进一步逮捕,应在拘留期限内(通常为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在特定情形下,该申请的审批期限可延长一日至四日。 而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等重大嫌疑人,审批期限甚至可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审查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七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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